生命中的人和事總是來來往往不斷穿梭,真正能夠留在我們記憶中永不忘懷的人,能有幾個?能讓我們念念不忘的事件,能有幾宗?
曾經以為一定銘刻於心的某些記憶,也在生活的瑣碎中淡去,有時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經曆過那些傷痛。以為會永遠滴血的傷口,如今竟然找不到痕跡,平平展展。不知道那些記憶都哪裏去了,曾經拚命想要記住的、想要忘記的,如今都沒了蹤影。
但,總是有一些記憶永遠永遠刻在心裏,就像被風蝕過的岩石,深刻且獨一無二的痕跡永遠存在。比如年少的某個夏天,某一條街,某一個人,某一朵花……每每此時,被生活磨得起皺的心,被這樣溫暖的回憶浸潤著,柔軟無比。
每每回憶,所有片斷零亂且無序砸來,不知道要撿起哪一片,常常發現,根本記不住一件完整的事件,所有都是碎片,混淆時空、混淆人物的零亂片斷充斥記憶,大大的倉庫已然盛不下那些舊人舊物舊事,塵埃遍地,淩亂不堪。
記性太好,是一個人的悲哀,記得每一刻,會讓人始終走不出曾經。但是記性太不好,是不是也是一種悲哀呢,想記住的,也被時間的流水帶走,隻留下空空的心,沒有了往事的襲擊騷擾,心靈漸漸的麻木不堪,幸還是不幸?
我想記住的,卻總是遺忘。忘了曾經的恨,或許是我的福氣。但忘了曾經的美好,我還應該感恩於我的健忘嗎?
不知道遺忘是不是一種罪過,我想要記得你,卻最終,怎麼也想不起你的樣子。曾經以為會用一生來愛的人,如今已經想不起你的名字。無情麻木如我,在我接到你電話的那一刻,居然記不起你的聲音,甚至聽見你的名字仍舊是無動於衷。直到掛了電話,才猛然想起,這就是那個年少時以為會愛一生的人。
終於,那些片斷又泛濫成災,短頭發,娃娃臉,小短裙的我,仰頭看著滿心愛慕的你,笑靨如花。隻此!其它的,都早已煙消雲散,不存一星半點。
遺忘美好,是不是一種罪過?我隱隱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