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不讓你的吻留著餘味。此文送給那年夏天,曾讓我心碎的女孩。
曾經深深的喜歡一個女孩,那時,天藍草綠花紅,宛若天堂。那時,我剛剛畢業,分配到了醫院。那時,在朋友的網吧,遇上了她。有時,兩人相愛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年輕的人,年輕的心,年輕的愛。在一次停電中,她對我說,喜歡我。那次停電,我對她說,我也是。於是,在黑暗中我們解決了初吻。
那樣的順其自然。愛了,愛了,愛了。浪漫一望無垠。若當時問我,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回答必然是肯定的。我喜歡她的什麼呢?是啊,喜歡她的什麼呢,我也問自己。深思熟慮,竟然喜歡她穿紅色衣服時的樣子,多麼趣致的答案,多麼趣致的人。她夏天的紅裙,襯出雪白的手臂,黑亮的長發,婉約的腰肢。我喜歡開著摩托載她四處兜風,享受從背後襲來的溫暖。刹車間,嗔責的話語,嬌柔的輕捶,閃爍的眼神,讓我心神蕩漾。
什麼是享受愛情,我想就是這樣的。天地間隻有我和她,那一刻隻盼能就永恒。晚風吹過,湖畔小榭,有我們依靠的背影。也總在想,流連人世,有此一愛,什麼也都足夠了。其時我們都不大,這樣的時節這樣的人,難以自拔。對我來說,她的名字也帶著濃鬱芬芳,她叫茉莉。我喜歡,我很喜歡在她耳邊哼哼,快速搖滾版“好一朵美麗的茉莉花”,就這樣哼唱著,直到她煩了,惱了,氣呼呼跑開。有愛情的時候,快樂就是這麼簡單。
愛人間都會有許多約定。在簡單的小屋裏,我們互相約定,春天要去雲南摘茶花,夏天要到桂林看梯田,秋天要往香山數楓葉,冬天要住東北看雪人。直到多年後,仍舊感受到當時CD機中齊秦的歌。或者某一秒,我們也能感覺,誓言往往很動人,但往往給人的也隻有失落。可仍用這種約定的方式,希望將彼此聯係得更緊密,牢牢的。
如果愛都不需要原因了,分手需要原因嗎?莫名其妙的年代,神經錯亂的愛情,不可藥救的人們。愛是有原因的,分手也是,隻是人們都不想去麵對,包括你我。人便如此,有利的,你會去想去做去分析,不好的,你將拋開無視忽略。每件事都有根源,男女間的分開,根源就是雙方互相不再合適。誰扔下誰,誰甩掉誰,隻是表像。她是很喜歡物質生活的人,她對人生的品味,某種定義上要高於我。低於某種價值的用品,她甚至連看都不會去看。
事業最低穀時,她,成了我生命中的過客,陌路人。男人根本就很感性,我瘦了整整10KG,結束了不是很順利的生意,在家裏老僧入定般,一年足不出戶。每天做的事,聯絡她,打聽她,懷念她,忘記她。每天聽著齊秦的歌,那首曾經最美的,現在最傷的歌。不讓我眼淚陪我過夜,不讓你的吻留著餘味。我心底想說,如果可以,讓你的吻留著餘味,我願意讓眼淚陪我過夜,一夜又一夜。失意人的許願,永遠不靈驗。
多年後某天,我突然跑到網上查她的博客,奇怪的男人,總是關心不可能再得到的她。用曾經密約的網名,竟然搜到她的蹤跡。字裏行間,發現她真過得很好,往來於北京上海廣州,常到國外掃貨購物旅遊,依然沒有結婚,隻是交了位海歸男友。奇怪的男人,前女友消失N年,會想盡辦法取得她的消息。沒有音訊,擔心她過得不好。看到她春風得意,心中又突感失落倍受打擊。和好友三月彌生聊到此節,她說,人性本賤。對,人性本賤,人與天鬥,其樂無窮。得到的守不住,所以失去的便珍貴。
2010,擬此文悼10年前曾經虛空過往的愛。也許也許也許,愛與恨得與失你與我,皆無對錯,隻是前世欠下的熱吻,化成了今天的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