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最不喜歡的做的事情就是回憶,我認為人就應該不留餘地的往前走。因此,小學到大學畢業我沒有一張畢業照。能逃的就逃了,不能逃的也不留。可是現在的我像一縷魂魄,抓不住,亦回不去。
我喜歡散亂、破碎的文字,就像我的人生。
我喜歡安妮的文章,喜歡她筆下的主人公,執著堅強卻又糜爛不堪。她們有自己的追求,但現實讓她們不知道如何去追求。於是叛逆成了一件工具:放任自己、保護自己的最好工具。
她們對於情愛淡薄的如水,又重視的如命。最終選擇結束,最終不惜以生命換取,是逃脫更是解脫。
以愛為借口,以情為掩飾,隻是累。無時無刻不在漂泊,無時無刻不在流浪,身無居所,心無安息。
我想成為那樣的女子。有著安靜又張揚的個性,有狂熱的追求,有唯美的執著,有淡淡的清香,有宿命的無奈,有個苦苦等待的男孩隻想與她一世長安……
她們相信宿命,也躲不過宿命,裝瘋賣傻,不在乎,不入心。不是無心,而是心已滿,拚造出一副不屬於人間黑暗的麵容。無明確目標,無明確追求,沒有擔當也沒有責任。隻是尋求自己的安靜,找一片可以休心的淨土。
五年前的今天我和閨蜜在這條小道上徘徊,徘徊。看著天上的星星,聽她跟男友煲電話粥,一小時,兩小時。不厭其煩。因為那個男孩是我暗戀的十年的人,最後把閨蜜介紹給了他。
至今還記得那天的我哭得是那樣的撕心裂肺,我以為生活從此再也不會有任何意義。
我不會想到還有一天我會哭得血淚俱盡。
這條路仍然是這條路,小道,狹長。星星還是那時候的星星,明亮,閃耀。身邊的人還是那個人,美麗,依舊。
可我,卻支離破碎。
我喜歡那個男孩,喜歡了十年,他的生日是春意正濃的時候。我永遠也忘不了,因為每年的那個時候柳絮飄飛,我的手上、臉上會出現一片一片的紅斑,咳嗽個不停。校園裏漫天的柳絮也煞是浪漫,為何當初不拍下一張照片,照片裏有他,有我,有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