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個很久沒聯係過的初中同學,發消息稱要同學聚會。
我隨口就說不想去。初中,已是很遙遠的過去了。我想,高中同學、大學同學我都不會去。
同學聚會能幹什麼?攀比、炫耀、牢騷、訴苦?曬老公、曬孩子、曬幸福?談愛情、談工作、談家庭?光想我都已覺得很無聊。
他勸說,好多同學好多年都沒見了。我說覺得沒意思。他問:“你想要什麼意思?”我沒回答。後來說著說著,他就說我變態。我愣住了。
說實話,雖然人們常說別人或罵別人變態,但我還真不知變態為何物。
為此,我特意百度一下:變態指事物的形狀發生變化。也指在生物個體發育過程中的形態變化。還指人的生理、心理的不正常狀態。心理變態又稱“心理異常”、“心理障礙”,指人的知覺、思維、情感、智力、意念及人格等心理因素的異常表現。變態或接近變態的心理有很多種,如幻覺、催眠狀態、夢遊以及各種精神病和神經病等。
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屬於哪種變態,若是知道,那他還真是人才。不當心理醫生真是可惜了。我不禁感慨:社會又埋沒了一個人才。
我想說,關係沒那麼好,話別說的那麼真。在別人心中沒那麼重的分量,話別說的那麼重。做人、做事、說話前,都先掂量掂量自己吧!
仔細想想,如果宅、懶是種變態。好吧!我承認,我變態了。
也許,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些變態吧。如:走極端,逃避,鑽牛角尖……在巨大的社會壓力下,誰能說自己的身體、心理都完全健康?誰能保證自己永遠理性?誰能永遠積極向上、熱愛自己、熱愛生活?誰能永遠控製自己的情緒、克製自己的欲望?
誰不變態?
文/醉魚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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