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公說要五千元錢,不給他錢,他實在沒辦法給別人還信用卡,我就問了他借到五千元幹啥了,最後,說是拿去賭博了。想起十年前老公的賭博,害的我整天還債,這安寧日子還沒過幾天,怎麼又要還債了呢?這五千元,給,還是不給,一時間,我思緒萬千。
老公就是個小保安,一個月一千七百元的工資,在現在這個社會,這點錢,隻能剛夠我們一家三口的日常生活,可惜,老公不知足,除了生活,還要去賭博,現在,要我拿出家裏的積蓄,替他還賭債,要我如何甘心呢?
隨後,我又知道了他還以自己的名義,替他的朋友貸款了四萬五千元,自己也貸款了一萬元,再加上他的借款五千元,他共計有六萬的外債。他貸款全是民間的高息貸款,我的老天啊,這些債務,我可怎麼去償還?他的朋友早已經外債累累,可他竟然瞞著我,去幫他朋友以自己的名義貸款,這該是怎樣的友誼,才能如此把家人不顧,去全力以赴的幫朋友啊。
想想平日老公的作為,我的心裏隻有兩個字:離婚。老公從不陪我逛街,因為有時間他就去了麻將館了;老公也從不陪我早晚鍛煉身體,因為他寧願去睡懶覺或者看電視;老公從不陪我和孩子出去旅遊,因為他說沒有錢;老公從不喜歡做家務活,因為他說他是個懶人。
記得他因為不願意洗蒸饃後的碗筷,就要求我不許在家蒸饃。仔細想想,要這樣的老公,還有什麼用處,我們不知不覺間已經形同路人了,我總是害怕放假,我總是不願與他長時間相處,因為隻有我一個人的付出,得不到任何的回報,所以,我累了,不想再付出了。所以,我決定放棄他了。
感謝他對我的不聞不問,感謝他對我的冷漠,感謝他的好賭,感謝他的所有無情,才造就了今天的我如此的獨立,離開他,是一種解脫,要五千元,是嗎,好,我給,但我的前提是必須有一張離婚證,見了離婚證我才會給他錢。
錢財是身外之物,我看的不重,但是我的每一分錢都應該用在該用的地方,絕不是用來無休無止的替他還賭債。算算也是馬上四十的女人了,活一天,已經離死近一天了,我不能再把我的後半生交給這樣的賭棍了。
早離早了吧。明天是八月十五,這團圓的日子,是我家最後一個節日了,明天過後,民政局就上班了,上班,我們就會辦離婚了。在這個節日裏,人人心思不同。我隻是想著離婚後,讓我重新開始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