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抬頭看到《當幸福來敲門》中男主人翁與他的孩子在廁所中過夜,他哭的一塌糊塗時,我的淚頓時如雨下。不知為何,那一刻我閃過的念頭竟是:我一定要告訴天才。
或許是我極度害怕突如其來的勇氣會消失,所以鈴聲一響起,我便抓起包包,快速地衝過人群。身後是麗珊驚慌失措的嗓音。那一刻,我連回頭都不敢。側過臉,看到牆上的鍾,精確無比,八點三十分。
我的學校到天才學校不過二十分鍾路程左右。我緊抓手機,看暈黃路燈下婆娑的樹影。春季時分的夜風拂過,我看見我的長發飄飄,想起《好想告訴你》裏麵的女主。
做自己能做的事便好。我這麼告訴自己。
我隻身一人站在單車群中,仰頭看眼前這棟龐大的宿舍樓,忽然有種掉頭的衝動。我知道已經有很多路人在看我了。
披頭散發怪女駐足男生樓,意欲何為?
大家心裏一定都這麼想。閉眼深呼吸十秒鍾後,我終於打了那個人的電話。
我說,我喜歡天才,喜歡你。
回去的時候我很沒骨氣地哭了。在夜空下,在小路邊,在美宜佳便利店門口處。
我一邊走一邊想,我到底喜歡他什麼?頓足時,仰頭看了一下夜空,明亮的兩三顆星掛在頭頂。廣州的夜空真討人厭,永遠看不見明亮的星星,不像家鄉裏,繁星滿天,仿佛不用路燈都可很明亮。
高三拍畢業照那天,我很累,因為天才的桌子靠邊,遠離人群,又在我上麵隔壁而已,所以我果斷決定坐在那裏睡覺。反正我和他是很好的朋友。
那時的我們,還隻是朋友。
可是我知道,天才看到我在睡覺,笨拙地用他桌子上的草稿紙替我擋太陽,當從他的靠邊窗戶射入的夏日陽光。偷偷轉了頭的我不知為何眼淚就那麼默默地流了下來。
從那以後的我,就喜歡天才了。
回憶明明那麼美好,可我一邊走回學校,一邊心裏難過。我比任何人都知道,那個我那麼輕易喜歡上的人不喜歡我。
因為知道,所以在未告白前我已覺得難過。
可即便如此,天才看到我告白的信息後立馬給我打電話行為卻讓我覺得溫暖。他說他很混亂也讓我覺得溫暖。隻是眼淚不受控製,變得毫無理由,連帶著心裏,也難過地天翻地覆。
我覺得,非常非常地難過。
我一路向前走,再一次連回頭的勇氣都沒有。迷蒙的是眼前的景色,清晰的是身後某棟大樓裏某間房裏的某個人的臉。
我在高三那年很勤奮,常泡圖書館。某日奮筆疾書忘了天氣,待我出門時已是磅礴大雨。我看見學校的樹被狂風刮得東倒西歪,閃電打下來的時候整個世界都亮了。那雷聲竟讓我覺得害怕。
我跟阿遠說,我沒帶傘,讓他來接我。
我隻叫了阿遠。可我忘了,阿遠知道我喜歡天才。
所以當我抱著手臂站在圖書館門口,看見樓梯下上來的人時,心裏是說不出的感動。暴雨打濕了他的小腿,他穿的的是到膝蓋的球褲。
那個人帥氣的走到我麵前,笑著問我,你怎麼那麼大的雨天還來圖書館,而且不帶傘?
他說,下麵積了水,你穿布鞋過不去的。
他說,不如我背你過去。
他說,你以後看快下雨就要記得帶傘。
他都笑著說。
就因如此,現在的我才如此難過。
我的人生不是童話小說。我不是白雪公主,更不是黑沼爽子,所以那個人也不是王子和風早。明天,明天的明天,以後,以後的以後,他都不會跟我說,我也喜歡你。
我告訴阿遠,也許難過,可我也覺得明朗。
我可以不回頭的向前走了。
喜歡天才的時候,我走不了。因為我與他之間隻有回憶而已,隻有那些已逝去的時光才讓我覺得我與他的距離近的可以當戀人。於是我鴕鳥的不願前進,不願拋棄過去。
走到學校的時候,我已哭的上氣不接下氣。
二樓,左轉彎,右轉彎,最邊邊是我宿舍。我一路走,想起我和阿遠說,你讓我哭吧。
到門口的時候,阿遠發信息問我,為什麼你那麼肯定天才一定會拒絕?
我笑了,很真心的。
因為天才從不叫我名字,他都叫我。
作者算盤的文集 歡迎投稿,注冊或登錄 [已登錄? 馬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