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是瘋了!大早晨不睡覺突發奇想的,在淘寶上搜愛情……
出來的有手鏈,項鏈,藥丸,棒棒糖,衣服,包等,卻惟獨沒有我想要的答案。
以前,我很喜歡幾句話:
我隻想要間小房子 能做你的小妻子
飯後你要幫我洗盤子 還要個胖胖的小孩子
等你長出白胡子 坐在家中的老椅子
可會記得這好日子 和我美麗的白裙子
後來不喜歡了。太幸福,總會讓人覺得遙不可及。
觸摸不到的,都是虛無,都不值得相信。我不但是一個懷疑論者,還是個悲情主義者。
想起很早前看過的一句話,還年輕嗎?沒關係,聽過幾首歌,愛過幾個人,你就老了。
還年輕嗎?從未年輕過。
和丫丫在一起的路上,我常常給她唱一些很莫名其妙的歌。
啊~有誰能夠了解,做舞女的悲哀,暗暗流著眼淚也要對人笑嘻嘻……
在那遙遠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媽媽曾給我一個吻……
今天經過紅燈,聽到那些中年人唱愁啊愁。我也跟唱,手裏呀捧著窩窩頭,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監獄的生活是多麼痛苦啊……
丫丫對我相當無語。很奇怪我怎麼會唱這些上世紀的歌。
要怪隻能怪我的記憶太好了。一個兩歲就開始記事的人,小學初中也整天遊蕩在外,聽街上放這些俗豔歌曲的人,你不能對她要求過高不。
不知道是不是幼時記憶力太好,才導致後來突然越來越健忘傻×。
我一直想讓時光倒流十年。回到剛剛好的時代。不是為了另外的選擇,隻是想重溫舊夢。
我不鄙薄自己的從前,也不遺憾自己的現在。能長到今時今日的模樣,我很滿足。這條路,很艱苦。但正是這樣相對卓越的條件,贈予了我一顆強大的內心。
這兩天在家裏很清閑,看辛夷塢的書,裏麵的女孩是個挺早熟的女孩,有強大的內心。但太強大早熟,反而讓人覺得沒有人情味。
我喜歡適合的年齡做適合的事,有適合想法的女孩。不喜歡過於好強,屹立不倒。
雖然這些東西在我性格裏也特別突出鮮明,但我偶爾還是會嫌棄自己。
因為感冒發燒難受,所以晚上很容易睡不好。經常早上起來跟沒睡一樣。
昨晚做了個非常銷魂的夢。一群女孩喊我去開房(這個詞自我理解吧)。不知道為什麼我起初貌似答應了她們。但是當她們真的喊我去的時候,我卻又非常不想去。我不知道一群女的開房有什麼效果……
她們都說的對,她們可能都會有女女傾向,但對於我這個喜歡貨真價實的男人的女的來說,這輩子都不可能有?!
不過這個夢讓我深思了一天,我不知道它證明什麼。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越來越怕老,特別是新年將近,記得有天晚上邊跟朋友打電話邊照鏡子,登時把自己嚇死,蠟黃的臉,幹枯的頭發,形同枯槁。我差點沒把鏡子給砸了。
以前不管怎麼熬夜,總覺得貼張麵膜就能立刻光彩奪人,但是現在才發現,不管貼多少張麵膜,膚色都依然黯沉。
真的覺得悲傷。
而且最近越來越愛裝嫩,買了個卡通的包包背,穿著幾年前的水紅棉服,滿大街溜達。陽光下怎麼也掩藏不了呆滯的臉。一個人的老,是先從眼睛。
出門時,常常坐在車上,望著一個地方發呆,並不是有心發呆,隻是莫名其妙的就呆愣在那裏。
眼睛不靈動,也是衰老的一個跡象。
路兩邊的建築,從推翻到修建好,好像隻用了兩三天的時間,每天都是那趟車,每天都是那個靠窗的位置,看了一天又一天,同樣的景色,同樣的路途。反反複複。即便三十天,也好像三天一樣短暫。
但念書時,大把的時間胡思亂想,大把的男生路過生命,大把的朋友結伴相行。那時總嫌光陰走的慢,渴望長大,渴望遠行。
今天看書,偶然看到方文山說的一段話。
他說,雖然上天給我們每個人不一樣的身材和外形,不一樣的家世背景,但卻公平的給每個人一樣的青春時光。one for life。一生隻有一次。
是啊,一生隻有一次的青春時光,從此以後,青春流逝,所有的美好都要憑記憶臨摹。
歎,未免也殘忍了點。
偷得浮生半日閑,除了嗟歎感慨,也明白,大步走下去,是唯一的路。
隻願以後,能將每一段時光都過的如同流逝的青春般美好。
畢竟,one for life。不但是青春,還有生命。
最近幾天什麼都沒做,瞎忙,朋友搬了新家,自己也開始接著無數次幻想什麼時候有自己的房子。
奧利佛的奶茶很好喝,奧利佛家的小狗也很可愛~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這句歌詞真動聽。
我的花你別戴,我的花我自己戴。
人不會一退再退,該是我的,總有一天,終要償還。何必
被媽媽這個茄子炒肉不放肉的吵起來後,不知道為什麼特別特別想吃冰西瓜。
我不愛吃水果,對西瓜卻情有獨鍾。但今年夏天吃的最少。或者,從一開始吃的太多了。
在西瓜還沒熟,高價賣時,我就開始不停的買。經常會買到半生不熟的瓜,扔了又可惜,隻能慢吞吞的吃。
過了季節,半生不熟的瓜太多了,不知道我倒黴還是天都希望我不再吃西瓜,除了第一個西瓜,之後買的全是半生不熟,味道奇異,導致後來看到西瓜就一股惡心。
今年冬天,奇怪的與西瓜無緣。
有時候,愛情也是同理。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何嚐不是一生歎息。
從此以後,心懷遺憾,緣分卻不再來。原來,結局都是寫好了的,隻是我當初會執迷而已。
雖然通曉愛情道理,會為他人排憂解難,卻從來不會自圓其說。
學不會愛。於是總留不住愛。
好像又回到以前的狀態,一個人時喜歡與泡麵為伍。
我不是個會對自己好的人,因為太隨著自己性子來,不過幸好過的還算舒心。
我是個挺會給自己找事的人,一舒服就開始做作起來。
亂世見真情,太平盛世,反而與你背道而馳。
我一直堅持男朋友好不好,自己用了才知道。
可是,對我百裏挑一的好,性格合拍,口味相同,隻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這樣留不住。
當初看《奮鬥》時,特別不明白夏琳對陸濤的矯情。既然願意和他一起生活,後來為什麼又怪他埋沒自己的理想,又非要分開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我想現在或許我有點明白了,因為我們都是特別自我的人。
陪我笑陪我鬧,我卻那麼多做不到。我不喜歡和一群陌生的人吃飯,也不喜歡別人說著我聽不懂的語言。這樣的感覺好像一個人在沙漠裏煢煢而行,身邊明明有一群人,在大風來襲時,卻握不緊他們的手。
雖然這兩年我一直漂泊在外獨善其身,但是我心懷的仍是想回到自己原來的城市。
到不了的地方是遠方,回不去的叫做故鄉。
我害怕此後的六十年,生活在異土,也害怕垂垂老去時,凋零在他鄉。
家永遠都是最好的城市,也是我從一開始就覺得親切的城市,但是我想定居於此的時候總會心懷忐忑,沒有自己根的地方永遠帶著一份疏離,我常常走在斑馬線上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常常看著車來車往覺得寂寞感傷。
隻是這些,我從來沒有讓誰知道。
很快樂。
但是我不知道,這樣的快樂,足不足夠強大的支撐我一生。
或許都認為這是虛無縹緲的理由,隻是因為不夠愛。
但是,我馬上就要20歲了。這個年齡,證明可以結婚了。也證明在我的百分之百生命裏,我要為自己考慮一半了。我不能再像年少一樣拋頭顱灑熱血的為愛情衝鋒陷陣了。我累了疲倦了,我不想爭吵傷害了。
而你給我的光亮,足以讓我在那些深陷冰冷的夜晚周身溫暖。
所以我是如此的舍不得你。
你的衣服我還在穿,你看的小說我還在翻。
以後會怎樣,就讓我們交給時間定奪吧.。
不管未來怎樣,我都將站在這裏勇敢承接。
是我的,終究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