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山西村》是南宋著名詩人陸遊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是作者少有的基調比較明快的佳作之一。
詩人心中當然憤憤不平。對照詐偽的官場,於家鄉純樸的生活自然會產生無限的欣慰之情。
作品原文
遊山西村
莫笑農家臘酒渾⑴,豐年留客足雞豚⑵。
山重水複疑無路⑶,柳暗花明又一村⑷。
簫鼓追隨春社近⑸,衣冠簡樸古風存⑹。
從今若許閑乘月⑺,拄杖無時夜叩門⑻。[1]
詞語注釋
⑴臘酒:臘月裏釀造的酒。
⑵足雞豚(tún):意思是準備了豐盛的菜肴。足:足夠,豐盛。豚,小豬,詩中代指豬肉。
⑶山重水複:一座座山、一道道水重重疊疊。
⑷柳暗花明:柳色深綠,花色紅豔。
⑸簫鼓:吹簫打鼓。春社:古代把立春後第五個戊日做為春社日,拜祭社公(土地神)和五穀神,祈求豐收。
⑹古風:有古人之風度也。《唐書·王仲舒傳》:“穆宗常言仲舒之文有古風。”杜甫《吾宗》詩:“吾宗老孫子,質樸古人風。”古風存:保留著淳樸古代風俗。
⑺若許:如果這樣。閑乘月:有空閑時趁著月光前來。
⑻無時:沒有一定的時間,即隨時。叩(kòu)門:敲門。
白話譯文
不要笑農家臘月裏釀的酒濁而又渾,在豐收嶼年景裏待客菜肴非常豐繁。
山巒重疊水流曲折正擔心無路可走,柳綠花豔忽然眼前又出現一個山村。
吹著簫打起鼓春社的日子已經接近,村民們衣冠簡樸古代風氣仍然保存。
今後如果還能乘大好月色出外閑遊,我一定拄著拐杖隨時來敲你的家門。
創作背景
此詩作於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初春,當時陸遊正罷官閑居在家。在此之前,陸遊曾任隆興府(今江西南昌市)通判,因在隆興二年(1164)積極支持抗金將帥張浚北伐,符離戰敗後,遭到朝廷中主和投降派的排擠打擊,以“交結台諫,鼓唱是非,力說張浚用兵”的罪名,從隆興府通判任上罷官歸裏。陸遊回到家鄉的心情是相當複雜的,苦悶和激憤的感情交織在一起,然而他並不心灰意冷。“慷慨心猶壯”(《聞雨》)的愛國情緒,使他在農村生活中感受到希望和光明,並將這種感受傾瀉到自己的詩歌創作裏。此詩即在故鄉山陰(今浙江紹興市)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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