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鏈》寫的是教育部職員駱爾塞的妻瑪蒂爾德,她為了參加教育部長舉辦的晚會,把丈夫準備買鳥槍的四百法郎那去買了衣裙,又向女友佛萊思節借了一串鑽石項鏈。在晚會上,她的姿色打扮顯得十分出眾,“男賓都望著她出神”、“部長也注意她”。她覺得這是“一種成功”,十分滿意。回家後,她脫衣時突然發現項鏈不見了,夫婦大為驚駭,在遍尋無著的情況下,隻好賠償。在首飾行裏,他們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樣的項鏈,價值三萬六千法郎。由於他們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寬裕,麵對這一筆大數目,他們不得不到處借債,最後買了一串真的鑽石項鏈還給物主。但此後,他們整整花了十年工夫,才還清了債務。後來的一天,瑪蒂爾德碰見女友佛萊思節,在言談中知道先前借給她的項鏈是件贗品,而她卻賠了真的項鏈。
上網看了許多對於《項鏈》的評價,大都是講小說辛辣地嘲諷了小資產者圖虛榮,幻想,好鑽營的劣根性。
讀完整篇給我的第一個感想是可笑,命運真的很弄人,生活是這麼古怪,這麼變幻莫測!一串項鏈使她平步青雲,也可以斷送她的一生。但我並不認為她為了參加舞會而去買衣裙,借項鏈是一個錯的決定。誰不美?誰不希望受他人注目?受他人尊重?如果她的行為是圖虛榮,那麼我們熟知的灰姑娘是不是也很虛榮?灰姑娘也曾為沒有美麗的衣裙與華麗的馬車而不願參加舞會,但從古至今又有誰曾說過她的這種想法是一種奢侈的需求。幻想?幻想也是一種錯誤嗎?誰不曾幻想?不會幻想的人就沒有思想。好鑽營?的確,她的確好鑽營,有了衣裙好不滿意,還要飾品。可她也隻是希望自己能更加光彩耀人,難道對於美的追求也是一種錯誤嗎?
小說中的一個小情節也給我留下了特別深刻的印象,文中是這麼寫的“每當她看到那個布列塔尼女傭在幫她料理她的微不足道的家務時,總勾起她的傷心和惱恨,並使她想入非非。”當時她還是個小職員的妻,從中不難看出她對於生活的不滿足。可當她負債累累,家裏的粗事,廚房裏的肮髒活兒都由她自己幹時,她又開始對於過往的日深深懷念。人總是如此吧!對於身邊擁有的總不放在眼裏,認為理所當然,看做微不足道,可當他們忽然失去時,才開始想要珍惜,想再次去擁有,可那又有什麼用,失去就是失去,永遠也無法回到往昔。這不禁又令我聯想到了自己,在放暑假的時候總覺得太無聊,時間太過漫長了,沒事幹,生活地很沒意義,天天有空閑的時間玩、睡覺、休息。靠學了,學習的緊張,繁重的作業,壓得人喘不過氣,放學後總希望有一段充足的時間讓自己好好的放鬆,不一定要去哪裏遊玩,隻要讓我好好的睡一覺就很令人滿足,反畢竟這種願望已成了一種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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