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時的口號 "外爭主權,內誅國賊" "取消二十一條" "還我青島" "拒絕在巴黎和會上簽字" "誓死力爭" "保我主權" "勿作五分鍾愛國心" "爭回青島方罷休"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頭可斷,青島不可失" "中國宣告死刑了"
外爭國權 內出國賊 廢除二十一條 拒絕在巴黎合約上簽字
《北京學界全體宣言》
羅家倫現在日本在萬國和會要求並吞青島,管理山東一切權利,就要成功了!他們的外交大勝利了,我們的外交大失敗了!山東大勢一去,就是破壞中國的領土!中國的領土破壞,中國就亡了!所以我們學界今天排隊到各公使館去要求各國出來維持公理,務望全國工商各界,一律起來設法開國民大會,外爭主權,內除國賊,中國存亡,就在此一舉了!今與全國同胞立兩個信條道:
中國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斷送!
中國的人民可以殺戮而不可以低頭!
國亡了!同胞起來呀!
(原載《每周評論》一九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注:本文是由北京大學的學生(羅家倫)擬定的宣言,由北京大學學生印刷,於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在天安門前集會時散發,故又稱“當日大會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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