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是1919年5月4日在北京
口號:外爭主權,內誅國賊" "取消二十一條" "還我青島" "拒絕在巴黎和會上簽字" "誓死力爭" "保我主權" "勿作五分鍾愛國心" "爭回青島方罷休"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頭可斷,青島不可失" "中國宣告死刑了"
成果:軍閥政府被迫釋放被捕學生,罷免賣國賊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的職務;28日拒絕在和約上簽字。(它開創了中國革命知識青年與工農群眾相結合的道路。五四運動實際鬥爭的鍛煉,馬克思主義的進一步傳播,造就了一批青年共產主義者。他們深入工農群眾,傳播馬克思列寧主義,領導罷工鬥爭,促成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同中國工人運動的結合,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的建立做好了思想上和幹部上的準備。)
性質: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愛國運動。五四運動是中國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結束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