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在香港一個貧窮的家庭,很小就被送到戲班做學徒。那時,演戲是下九流的行當,隻有走投無路的窮苦人家才願意幹。
戲班裏的嚴格訓練對於這個本該在家盡享父母疼愛的孩子來說有些吃不消,他不得不在師傅的鞭子與辱罵下苦練功夫。沒過多久,他就偷偷跑回了家。結果,父親勃然大怒,訓斥他說:“做人應當信守承諾。我們既然簽了合同,就絕不能半途而廢。我們人雖窮,誌卻不能短!”他隻好重回戲班,刻苦練功,這一練就是十幾年,終於學有所成。
然而,當時正趕上戲曲行業一落千丈,他深有一身本事,卻毫無用武之地。經人介紹,他加入了正在蓬勃發展的香港電影業,給人跑龍套。跑龍套的沒有尊嚴,時常遭人白眼。盡管如此,他沒有怨天尤人,依然刻苦勤奮。由於學得一身好功夫,並且為人厚道,幾年過後,他逐漸擔當起主角,並已小有名氣,每月能拿到3000元的薪水。
有一天,行內的何先生的約他出去,請他在一部新電影裏擔綱主演“除了應得的報酬,我們還會替你支付違約金。”何先生說完強行塞給他一張支票,匆匆離去。
他仔細一看,才發現這是一張價值100萬元的支票。好一筆巨款!如果自己毀約,手頭正拍到一半的電影就要流產,公司必將遭受重大損失。
次日清晨,他找到何先生,送還了支票。何先生感到很意外,他則淡淡地說:“我也非常愛錢,但是不能因為100萬元就失信於人,大丈夫當一諾千金。”
何先生非常欣賞這位年輕人,這件事也很快傳開了。公司得知後非常感動,主動買下了何先生的新劇本,並交由他自導自演。憑借此片,他創下了當年的票房紀錄,大獲成功。那年他才22歲。
他就是成龍。
回憶起這件往事,成龍深情地說道:“我隻想以親身經曆告訴現在的年輕人,金錢能買到的東西總有不值錢的時候,做人就應當誠實守信,一諾千金。”
做事先做人,最珍貴的莫過一諾千金。